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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il 22, 2011•27 words
不知不覺鞋底就整個脫了,這 250 的爛鞋子,怎麼還不如拖鞋。
我充滿怨氣地跑去買了個強力膠。
總算是黏上了,除了有點硬,可喜的是至少沒有掉落的跡象。
話說這不是必須是專業粘鞋的膠水才行的麼,還是找個鞋匠補補好了。
回家很艱辛,因為地鐵規劃問題,隊都快排到了電梯了,嚷嚷不斷,還有小孩的哭聲。
惱火,我討厭人多,打的也不現實,公交就更別提了。
只能等了。
我有個小癖好,既然膠水還沒用完,就倒一點在拇指上,食指上,中指上,無名指上,小指上;
然後五指合一。
體驗掙脫的感覺。
它們總有一個會最先掙脫,體驗自由。
慢慢慢慢地,全部都能得救。
這說明對皮膚是無效的。
等待地鐵,實在是太無聊。無聊透頂。站多了,人相對就更多了,怎麼一點都想不到這個道理?
明明是路線規劃不成熟加上班次的問題,怎麼能算到人多的頭上?
何況,私家車已經足夠多了呀。
我把膠水從口袋拿出來,在列車上繼續玩弄。
幸福本身真不是自由和快樂,而是被禁錮後,掙脫出來後釋放的快感吧。
走出來繼續體驗人流和汗臭。
膠水還沒用完。
在扶手電梯,慢慢均勻地,在我的扶手塗抹了三道,不反光應該看不見吧,何況人這麼多。
經過計算,大概需要30秒。
或者他的快速反應,並且在被捲入的剎那按下電梯停止按鈕。
或者他隨身攜帶著高濃度丙酮。
我對後面發生什麼事情不感興趣。